生育后1年
根据2025年黑龙江鸡西市生育津贴的最新政策,申请截止日期如下:
一、生育津贴申请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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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 :需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终止妊娠前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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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及异地就医生育医疗费 :需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 1年内 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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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需在手术前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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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假期津贴 :需在配偶生育后 1年内 申办。
二、具体时间节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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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女职工在2025年生育,需在2026年4月9日前完成所有申办手续(以2025年4月9日为基准计算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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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异地就医或特殊情形,需在相应情形结束后1年内申办。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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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申办将不予受理,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确认具体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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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群体有延长申领期限的优惠政策,需关注最新政策细则。
建议申办前通过鸡西市社会保险局官网或线下经办机构核实最新政策,以确保材料准备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