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社保缴纳相关规定,最晚缴纳日期需结合申报截止日期和扣款时间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申报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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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每月19号为申报截止日期,超过此日期需缴纳下月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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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每月20号为申报截止日期。
二、扣款时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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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扣款时段
社保费用通常在每月20号至25号之间由社保局统一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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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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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在25号前完成申报,员工下月1号即可享受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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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超过25号申报,可能影响当月社保待遇的享受,建议及时缴费或咨询当地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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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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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扣款时间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细微差异,建议通过当地社保官网或12333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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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比例
缴费基数通常为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缴费比例由地方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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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后果
若未按时缴纳,可能面临滞纳金或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江苏社保最晚缴纳日期为每月 25号 ,但需确保在19号前完成申报。建议单位定期核对员工信息及缴费状态,避免因操作延误影响员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