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保的个人和单位缴费比例,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如下:
一、缴费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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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
机关事业单位(含省直单位)职工医保中,单位需缴纳的比例为 8% (2024年统一标准)。
- 若单位工资总额高于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300%,则按300%为基数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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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
职工个人需缴纳的比例为 2% (2024年统一标准),由单位代扣代缴。
- 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
二、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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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以在职在编人员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准,其中机关单位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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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若个人年工资总额高于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300%,则按300%为缴费基数。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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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医保费用通常按月缴纳,单位代扣代缴职工个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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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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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曾调整至单位8.6%、个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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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单位缴费8.5%、个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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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单位可能参照省级统一比例(如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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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 :一般不低于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300%。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及部分地区的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参保单位所在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