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素抵抗型哮喘的诊断需综合临床评估、实验室检查及排除性诊断,具体标准如下:
一、核心诊断条件
- 明确哮喘诊断
- 存在典型哮喘症状(喘息、气促、胸闷、咳嗽等),且通过肺功能检测(如FEV1)、支气管激发/舒张试验等确认哮喘诊断。
- 足量激素治疗无效
- 患者需规则使用高剂量吸入或口服糖皮质激素至少6个月,且用药依从性良好。
- 治疗后肺功能(如FEV1)无显著改善,症状控制不佳(ACT评分低)。
二、辅助检查
- 肺功能检测
- 基线肺功能评估及用药后改善情况监测,持续气流受限提示激素抵抗。
- 炎症标志物检测
- 痰液嗜酸性粒细胞比例、血清IgE水平及过敏原特异性IgE检测。
- 影像学检查
- 胸部X线或高分辨率CT排除支气管扩张、肺部感染等结构性病变。
三、排除性诊断
需排除以下干扰因素或类似疾病:
- 用药相关因素
- 患者依从性差、激素剂量不足、给药装置问题或未停用β2受体激动剂等。
- 合并症或误诊疾病
- 胃食管反流(通过24小时食管pH监测)、声带功能障碍(流速-容量环或内镜检查)、补体C1抑制剂缺乏症(补体功能检测)。
- 继发性哮喘或全身性疾病
- 阿司匹林诱发哮喘、变应性支气管肺曲菌病、Churg-Strauss综合征等。
四、其他评估
- 环境因素:确保生活/工作环境中无持续暴露的过敏原或职业性致敏物。
- 症状监测:夜间症状加重或激素治疗无效的呼吸困难需高度警惕。
注:诊断需在规范治疗基础上,结合多维度评估,并动态观察病情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