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肠类癌的诊断需结合临床表现、病理检查和多种辅助检查手段,具体诊断标准如下:
一、临床表现
- 局部症状
- 排便习惯改变(便秘/腹泻交替)、直肠出血、腹痛或腹部肿块
- 直肠类癌可能出现大便变细、疼痛及肛门部皮肤破溃
- 全身症状
- 约10%患者出现类癌综合征:面部潮红、腹泻、哮喘、充血性心力衰竭
二、体格检查
- 直肠指诊
- 可触及直肠低位类癌,表现为黏膜下圆形、光滑、可移动的质硬结节
三、内镜检查
- 结肠镜/纤维肠镜检查
- 直接观察肠道病变,发现黏膜下隆起或溃疡性病灶,并取活检明确病理
- 胃镜检查
- 若存在恶心、呕吐等上消化道症状时使用,排除胃部病变
四、影像学检查
- 腹部CT/MRI
- 评估肿瘤位置、大小、浸润范围及淋巴结/远处转移情况
- 钡剂灌肠
- 辅助显示肠道形态异常,尤其对结肠类癌有提示作用
五、实验室检查
- 肿瘤标志物检测
- 癌胚抗原(CEA)等指标对诊断及预后评估有参考价值
- 5-羟色胺代谢产物检测
- 尿5-HIAA(5-羟吲哚乙酸)水平升高提示类癌综合征
六、病理诊断(金标准)
- 组织活检
- 内镜下取病变组织进行病理学分析,明确神经内分泌肿瘤特征(如细胞形态、核分裂像)
- 免疫组化检测
- 表达神经内分泌标志物(如嗜铬粒蛋白A、突触素)
七、鉴别诊断
需与大肠腺癌、肠道息肉、炎症性肠病等疾病进行鉴别,重点依靠病理结果和类癌特异性表现。
注: 诊断需综合上述多维度证据,其中病理检查为确诊核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