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型癫痫综合征诊断标准
一、核心诊断标准
-
发作性腹痛特征
- 腹痛呈突发突止、反复发作的阵发性绞痛或刀割样痛,持续时间数分钟至数小时,发作后恢复正常,间歇期无异常。
- 疼痛多位于脐周或上腹部,可伴随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症状。
-
伴随的神经系统症状
- 发作期间可能出现意识障碍(如短暂失神、意识模糊),部分患者伴其他癫痫发作形式(如抽搐)。
- 自主神经功能紊乱表现,如面色苍白、大汗、心率增快、呼吸加快等。
-
脑电图(EEG)异常
- 脑电图显示阵发性中-高幅θ慢波、尖波、棘波或棘慢波等痫样放电,尤其颞叶局灶性异常具有较高诊断价值。
- 常规脑电图未发现异常时,建议进行24小时视频脑电图或睡眠脑电图以提高检出率。
二、支持性诊断标准
-
排除其他器质性疾病
- 需通过腹部超声、CT、MRI等影像学检查排除胃肠道疾病(如胰腺炎、肠梗阻)、泌尿系统疾病(如肾结石)及妇科疾病等。
- 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等)排除代谢性或感染性疾病。
-
家族史与治疗反应
- 家族中存在癫痫或偏头痛病史可作为参考。
- 抗癫痫药物(如卡马西平、丙戊酸钠)治疗后腹痛症状显著缓解,支持诊断。
三、诊断流程要点
- 病史采集:详细记录腹痛发作频率、诱因、伴随症状及既往神经系统病史。
- 综合评估:结合临床表现、脑电图异常及排除性检查结果,避免误诊。
注:诊断需严格依据上述标准,避免仅凭单一症状或检查结果确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