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7月1日起实施的医保惠民政策,浙江宁波学生医保在省外异地就医备案方面有以下调整:
一、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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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含省内异地和跨省异地)
自2025年7月1日起,宁波参保人员在本省其他城市临时就医、转诊就医无需办理备案,可直接刷卡或凭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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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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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线上自主备案,或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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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材料 :需提供医保参保信息、异地就医备案表(由宁波市指定医院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出具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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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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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宁波本地就医待遇基础上下浮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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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包括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内的所有参保人员,省外门诊费用可享受与宁波本地同等待遇。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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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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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转诊备案有效期为1年,期间可在就医地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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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居住备案后起效时间由次月1日调整为参保人员自主确定,取消备案后3个月内可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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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管理 :
- 特殊病种需提前备案或遵循特定报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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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变更 :
- 长期异地居住备案可随时取消,取消后3个月内可重新备案。
四、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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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浙里办”APP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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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及备案表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7月1日之后参保的宁波学生,此前已办理的备案仍可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