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额度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根据不同来源整理的一些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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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每次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 镇卫生院就诊每次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 二级医院就诊每次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三级医院就诊每次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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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偿
- 起付线: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起付线以下的医药费用不予报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
- 报销比例: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实行分段补偿,符合报销范围内的医药费补偿比例为65%。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分段补偿,分为5000元以下(含5000元)、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和10000元以上三段(下同)。符合报销范围内的医药费按以下比例报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00元以下的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55%的比例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00元以下的部分按35%的比例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40%的比例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45%的比例报销。
- 封顶线:住院报销总额每人每年累计最高可报销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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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额度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就诊的医疗机构级别、治疗项目的性质以及是否属于大病范畴。具体的报销比例和封顶线也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根据自己所在的地区和具体情况,咨询当地的新农合管理部门或查阅最新的相关政策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报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