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系统的放射性损伤晚期症状(放疗后6个月至数年)
一、脑部损伤
-
认知功能障碍
- 记忆力显著减退、注意力难以集中、思维迟缓,严重时可发展为痴呆。
- 定向力障碍(如时间、地点混淆)及日常生活能力显著下降。
-
运动与感觉障碍
- 肢体无力、共济失调(步态不稳)、肌张力异常,甚至偏瘫或瘫痪。
- 可能出现复视、吞咽困难、构音障碍等颅神经损伤表现。
-
精神及情感异常
- 个性改变(如情感淡漠、易怒)、抑郁或焦虑加重,晚期可出现精神错乱。
-
癫痫发作
- 部分患者出现癫痫,表现为抽搐、意识丧失等。
二、脊髓损伤
-
运动及感觉异常
- 肢体麻木、疼痛等感觉异常,逐渐发展为肢体无力、行走困难,严重时导致截瘫。
- 莱尔米特征(低头时电麻感扩散至全身)。
-
自主神经功能障碍
- 大小便失禁或尿潴留,性功能障碍等。
三、其他特征
- 时间特点:症状多在放疗后6个月至数年出现,高峰期为1-3年。
- 病理基础:与脑白质坏死、脊髓血管病变或组织纤维化等不可逆损伤相关。
注:症状严重程度与放射剂量、照射范围及个体差异密切相关,需通过定期神经功能评估早期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