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系统的放射性损伤临床表现复杂多样,具体表现可归纳为以下几类:
一、急性期症状(放疗后数天至1个月内)
- 颅高压表现:持续性头痛、恶心呕吐、视乳头水肿等;
- 认知与精神异常:嗜睡综合征、记忆力下降、注意力不集中,部分患者出现烦躁或不自主哭闹等精神症状;
- 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刺痛或烧灼感,对温度感知迟钝。
二、延迟期症状(放疗后数月或数年)
- 进行性认知衰退:表现为痴呆、定向力障碍、思维困难及个性改变;
- 运动功能障碍:肢体无力、共济失调、肌张力异常,严重者出现偏瘫或病理征阳性;
- 特殊神经损害:
- 脑干损伤:复视、吞咽呛咳、锥体束征
- 小脑损伤:步态不稳、动作协调障碍
- 脊髓损伤:低头触电征(莱尔米特征),或布朗-塞卡尔综合征(一侧运动麻痹伴对侧感觉缺失)。
三、其他常见表现
- 癫痫发作:突发意识丧失、肢体抽搐;
- 自主神经紊乱:多汗、血压波动、心率异常;
- 语言障碍:失语、构音困难,常见于额叶或颞叶受损。
四、影像学特征
CT或MRI检查可辅助鉴别放射性脑坏死等结构性病变,但需结合病史和临床表现综合判断。
注:症状严重程度与放射剂量、照射部位及个体差异密切相关,早期干预可改善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