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个人缴费标准为低档400元/年,高档1030元/年。关于大病报销的起付标准,政策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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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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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为 360元 (2025年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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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额度为18万元,连续参保满4年后封顶额度提升至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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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缴费档次报销比例差异:低档(400元)一级医院55%、二级50%、三级45%;高档(1030元)一级医院65%、二级60%、三级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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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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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政策适用于非门诊大病报销,与门诊报销的起付标准(600元)和封顶额度(4000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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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未成年人、新生儿及特困人员等群体均按低档缴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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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津居民医保大病报销的起付标准为 360元 ,而非2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