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的历史管辖情况较为复杂,需结合历史沿革和行政区划调整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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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历史阶段
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海丰县、陆丰县均属粤东江专员公署管辖,1953年改属东行政公署,1956年划归惠阳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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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1983年
1958年12月,海丰县、陆丰县划归汕头地区专员公署管辖,直至1983年12月随惠阳地区专员公署合并为惠阳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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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独立设市
1988年1月,原海丰、陆丰两县正式成立汕尾市(地级市),但实际管辖范围仍包含原汕头地区管辖的地域。
总结 :汕尾在1958年至1983年期间曾由汕头地区专员公署管辖,1988年独立设市后成为独立地级市,但历史上存在较长时期的汕头管辖历史,因此可以说“以前属于汕头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