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员类别、医疗机构级别及医疗费用范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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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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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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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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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10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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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及未成年人 :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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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对象 :起付标准10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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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均为15万元。
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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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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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家庭医生团队 :支付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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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约 :支付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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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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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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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病种 (如尿毒症、血友病):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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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病种 :根据医院级别报销比例5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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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及以上甲类病种 :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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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特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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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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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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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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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10万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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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20万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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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30万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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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以上: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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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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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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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定额补助1800元(二孩2000元、三孩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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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授精:限额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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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门诊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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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任人:支付比例60%(年度限额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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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及未成年人:支付比例80%(年度限额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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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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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转院 :市内转院降低10%-30%比例,市外转院降低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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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中医诊疗 :起付标准降低100元,支付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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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个人支付比例在在职职工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
以上政策综合了济宁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及卫健委的最新通知,具体执行以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