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的行政归属需要从“平潭县”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两个维度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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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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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县原为福州市下辖的县级行政单位,2013年7月获批设立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后,实行“政区合一”管理体制,由福建省政府直接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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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末,平潭县下辖1个街道、3个镇、3个乡,国土总面积39613.82平方公里,其中主岛海坛岛面积324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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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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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区”(如福州市辖区的鼓楼区、台江区等),而是省级层面的综合改革试验区,其行政级别相当于地级市,但未正式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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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实验区与原平潭县行政区域重合,福州仍保留对平潭的名义管辖权(如统计、财政等),但实际管理权已转移至实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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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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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是福建省第一大岛、中国第五大岛,东临台湾海峡,与台湾隔海相望,是距离台湾本岛最近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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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区以构建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海洋经济等产业,致力于建设低碳经济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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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目前属于 平潭综合实验区 ,其行政地位特殊,既非传统意义上的区,也非独立城市,而是省级综合改革试验区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