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地区异地就医政策
扬州地区的异地就医政策主要适用于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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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如异地转诊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以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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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办理渠道:可以通过线上备案(如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扬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扬州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备案)和线下备案(如在医保经办大厅、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以及村(社区)医保公共服务点窗口填写备案表)的方式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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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备案地本人户口或身份证、备案地本人房产证明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以及根据不同情况所需的其他材料(如转外就医申请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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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待遇:长期异地居住的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在备案的就医地享受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门诊统筹和住院直接结算。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直接结算待遇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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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情况下的报销: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市域以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会有所调整,并且可能会影响大病保险待遇。
以上就是扬州地区异地就医政策的主要内容。如果您有更多具体的问题,建议查阅相关官方网站或咨询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