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龙江,不同类型的护理津贴标准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护理津贴及最低发放标准:
- 贫困家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低保家庭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 150 元、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 100 元;低收入家庭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 100 元、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 50 元。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 100 元执行。
- 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指导标准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四分之一、六分之一、十分之一确定。以鸡西市为例,2024 年鸡西市城乡特困人员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为 2220 元 / 年,即每月 185 元,这是目前能查到的相对较低的城乡特困人员护理津贴标准。
护理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可能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政策调整等因素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