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相关地方性法规、政策,个人缴纳工会经费的比例如下:
- 1.工会会员会费: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作为会费如果工资尾数不足十元,则不计缴会费会员所得的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以及其他法令规定所领取的各种补助费、救济费、退休金、退职金等,均不缴纳会费
- 2.缴纳基数:会费缴纳基数为会员的月工资收入
- 3.特殊情况:对于未成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工会经费需全额上缴给上级工会,作为工会筹备金
- 4.单位缴纳部分: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每月需按其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的经费上缴给上级工会组织,60%的经费留在企业基层工会
个人缴纳工会经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的0.5%,并且不包括奖金、津贴、稿费等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