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计价人工费的取费标准因地区、行业及政策调整而变化,具体标准如下:
一、历史标准(如2011年山东省标准)
根据《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建标字18号),当时综合工日单价为 44元/工日 ,包含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等。但部分合同可能约定按 40元/工日 执行,实际结算时可能参考 53元/工日 的调整后标准。
二、最新标准(如2023年河北省标准)
2023年河北省定额人工费标准分为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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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用工一类 :70元/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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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用工二类 :60元/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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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用工三类 :47元/工日
注 :以上标准为参考值,实际费用可能因工程类型、地区政策及市场波动调整。
三、计算方式
定额人工费计算公式为: $$ \text{定额人工费} = \text{人工单价} \times \text{人工工日} $$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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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单价 :根据工种(普工/技工/高级技工)按最低工资标准的1.3-2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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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工日 :根据工程量清单中的实际消耗量计算。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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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省份、城市标准不同,需以当地最新定额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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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调整 :部分项目需在综合单价中加入1%-3%的费率,以反映生产效率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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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 :实际结算可能参考市场价或省价,建议合同明确计费基础。
建议根据具体工程项目所在地及行业规范,结合最新定额文件和合同条款综合确定取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