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的秸秆离田补贴政策主要依据《2024年辽宁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建平县作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市、区),其县域内的秸秆综合利用,包括秸秆离田利用或作业等收储运环节的市场主体和收储运销用等利用主体,均可享受补贴。具体的补贴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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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全量还田翻埋混埋作业补贴:玉米秸秆翻埋还田每亩补贴30元;水稻秸秆全量还田作业每亩补贴25元;秸秆全量还田旋耕混拌原位搅碎还田作业每亩补贴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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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离田补贴:建平县是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可先行下达不超过中央下达资金30%用于秸秆离田支出,具体补贴标准由县级自主制定,报省、市备案。据相关信息,建平县对实施秸秆离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12元/亩。
需要注意的是,补贴的具体金额会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因此建议关注建平县农业农村局或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