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至12月31日
湖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当年缴费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人员需在自然年度内完成缴费,超期只能按系统记录的欠缴年度补缴 。
一、缴费时间范围
- 1.全年可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当年征收,全年征收”政策,2025年度缴费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3。线上渠道:通过“楚税通”APP、湖北省电子税务局、鄂汇办等平台自主缴费1324。线下渠道:参保地代征银行网点、村(社区)委会、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均可办理1319。
- 2.年底截止提醒2025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通常与医保同步,但养老保险为全年可缴。需注意:临近12月31日系统可能因流量高峰出现延迟,建议提前完成缴费2122。中断缴费者在达到60周岁领取待遇前可补缴,但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2123。
二、缴费标准与补贴
- 1.
- 缴费年限越长,基础养老金加发越多(每满1年加发1-3元不等) 。
- 个人账户累计额越高,养老金待遇水平越高(个人账户总额/139+基础养老金+年限养老金) 。
缴费档次与补贴对应关系
| 缴费档次 | 2023年补贴标准 | 适用缴费区间(2023年) |
|---|---|---|
| 一档 | 45元 | 300元、400元 |
| 二档 | 81元 | 500元、600元、700元 |
| 三档 | 138元 | 800元、900元 |
| 四档 | 180元 | 1000-1400元(每100元一档) |
| 五档 | 285元 | 1500-1900元(每100元一档) |
| 六档 | 402元 | 2000元及以上 |
| 注:补贴由省和地方政府按2:1比例分担,缴费标准动态调整 。 |
2.
三、特殊人群政策
- 允许补缴:中断缴费者可在60周岁前补缴,但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补贴 。
- 一次性补缴:只能选择同一档次缴费,无补贴 。
- 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由县财政按最低标准(100元/年)代缴 。
- 鼓励特殊人群自愿选择更高档次缴费以提高未来待遇 。
1.
2.
总结
湖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时间全年开放,参保人需在每年1-12月内完成当年缴费。按时缴费可享受政府补贴,缴费档次越高、年限越长,养老金待遇水平越高。特殊群体可通过代缴政策减轻负担,中断缴费者需注意补缴不享受补贴。合理规划缴费策略,是实现“老有所养”的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