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报销住宿费。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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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公务接待活动:公务接待是指因出差、出席会议、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而产生的接待行为。如果接待活动是经过单位内部审批程序批准的,且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任务安排,那么由此产生的住宿费用是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销的。例如,某单位工作人员到外地参加会议,会议组织方安排的统一住宿所产生的费用,可凭正规发票和相关会议证明回单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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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点场所接待:根据相关规定,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在这些指定场所产生的住宿费用,符合规定的部分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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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标准内报销:不同地区、不同级别的人员可能有不同的住宿费限额标准,只要住宿费用是在规定的限额标准之内,并且有相应的发票作为凭证,就可以报销。比如,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按照相应标准产生的住宿费可报销。
公务接待中的住宿费能否报销,需要依据是否为合规的公务接待活动、是否在定点场所接待以及是否在规定标准内等因素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