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黄石医保门诊报销政策的主要内容:
- 职工医保: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 退休人员医保: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 门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 住院费用起付金额: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
-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 门诊统筹: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门诊统筹支付比例在一级医疗机构基础上提高5%。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居民可在黄石市域内任何一家开通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实现直接结算服务,不设日限额。
- 门诊慢特病待遇政策:黄石市医保局发布了《黄石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待遇政策明白卡》,其中包含了门诊慢特病待遇政策。
以上就是黄石医保门诊报销政策的主要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请务必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