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新农合在郑州的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费用额度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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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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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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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0%(1000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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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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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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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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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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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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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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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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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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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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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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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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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起付线最低150元,部分政策规定400元以下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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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以下参保居民及60岁以上老人,年累计在县级及以上医院第二次及以后住院时,起付标准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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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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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合规自付费用超过1.1万元时,可获大病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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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万-10万元部分按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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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万元部分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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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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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比例60%,不设起付线,年最高报销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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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可额外享受用药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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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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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以医保目录内费用为限,目录外自费部分需另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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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住院费用超过10万元,需关注是否达到大病保险的报销限额。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河南省医疗保障部门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