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
山东省职工医保外地门诊 能 报销。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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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后,在备案地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享受与本市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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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后超过6个月回本市就医的,省内跨市、跨省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享受与本市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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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后不满6个月回本市就医的,通过提交备案就医地户籍证明、居住证或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医疗费用享受与本市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 异地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本市待遇政策,报销比例比本市同级医疗机构降低5个百分点。
- 医保目录 :
- 异地就医时,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参保地待遇报销政策。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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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长期在外地居住或工作的职工,建议及时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以便在备案地享受与本市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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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临时外出就医的职工,了解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在异地享受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