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统一标准,具体报销规则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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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范围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自2022年7月1日起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范围,与门诊慢特病报销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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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报销
门诊慢特病患者仍可按原政策通过门诊慢特病专项报销渠道办理,需提供门诊清单、病历等材料。
二、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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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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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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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50%,年度支付限额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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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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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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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0%,年度支付限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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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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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最高报销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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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最高报销3000元
四、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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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门诊发票、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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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扣除
先扣除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比例(如50%)及起付线金额,剩余部分纳入统筹基金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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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
将材料提交至当地社保中心,符合条件的可即时办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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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异地长期备案职工可双向享受医保待遇,临时就医普通门诊不纳入报销;异地门诊需按非转诊待遇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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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可通过医保咨询电话0554-6881386或政务中心窗口办理。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2年7月1日以来的调整,确保职工医保门诊保障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