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发放标准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具体标准如下:
- 基础养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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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标准 :每人每月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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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确定的标准 :每人每月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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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增加的标准 :每人每月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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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增加的标准 :每人每月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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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政府可以提高的标准 :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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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超过15年的额外补贴 :每增加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2元。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 计发标准 :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 领取条件 :
- 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 缴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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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15个档次,最低档次是每人每年200元,最高档次是每人每年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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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对参保人员给予的补贴标准是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
-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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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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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5元,调整后不低于每人每月75元。
陕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发放标准综合考虑了中央、省、市、县(市、区)四级政府的补贴政策以及参保人的缴费档次和年限。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以保障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