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新农合大病报销条件及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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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合对象和筹资标准:凡是陕西居民,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外,其余居民均可参加户口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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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药费补偿标准及结报程序:普通门诊医药费用:符合补偿范围的门诊医药费用,按70%予以补偿,每人每日封顶40元。每人每年累计补偿限额为140元,普通门诊当年累计结余部分结转下年使用。参合者在全市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进行网络刷卡实时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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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药费补偿标准:每次住院符合补偿范围医药费用按下列标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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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不设起付线。而省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到了55%,肺癌等近12种疾病,新农合补助最高达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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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根据在合规范围内发生不同的范围的医疗费用,其报销比例会有所不同。其中,1.5万元~6万元报销55%;6万元~10万元报销60%;10万元~15万元报销65%;15万元以上报销70%,转外院治疗的,统一报销比例为50%。
陕西新农合大病报销条件及标准涉及参合对象、门诊和住院医药费补偿标准、大病报销比例以及二次报销等多个方面。这些规定旨在减轻患者因重大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必要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