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和扬州的医保目前尚未实现合并。根据现有信息分析如下:
-
异地就医结算政策
两地曾于2023年4月1日实现异地就医免备案互通,允许徐州和南京的参保人员无需备案即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但该政策仅涉及两城市间的门诊费用报销,并不涉及医保关系的合并。
-
医保合并的可行性
根据社保政策规定,医保关系不可跨地区合并。社保是按地域参保的,若人员流动到新城市,需在新的城市重新参保并享受当地医保待遇。例如,从南京转移到扬州工作,需在扬州重新办理医保参保手续,且缴费年限和待遇均以新参保地为准。
-
特殊情况处理
若在扬州就医时遇到南京定点医院被征用等特殊紧急情况,可通过两地医保部门协调解决。例如2021年南京某医院被征用期间,扬州医保部门曾联合南京方面通过专班协调解决门诊费用报销问题。
建议 :若需在扬州长期居住或工作,建议办理扬州的医保参保手续;若为短期就医,可参考异地就医备案政策直接结算门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