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转移
上海医保转移到外地后,余额是可以转移的 。具体操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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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携带身份证明、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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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医保经办机构 :前往上海市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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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并填写表格 :在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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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审核及办理转移 :等待医保部门审核材料并办理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手续。
在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如果选择将个人账户余额一并转移,那么这些余额将会随着医保关系的转移而转移到新的参保地。原个人账户的钱会转到新开个人账户,原统筹账户则转移至新开统筹账户。这样,参保人在新的参保地就可以继续使用这些余额来支付医疗费用。
如果参保人不想将个人账户余额转移,或者由于某些原因无法转移,那么这些余额通常会留在原参保地的医保账户中。此时,参保人可以通过向原参保地医保部门申请提现,将余额转入自己的储蓄账户中。
因此,上海医保转移到外地后,余额是可以根据个人选择进行转移的,既可以转移到新的参保地,也可以保留在原参保地。建议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转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