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办完后,通常次月开始报税,而不是马上报税。
新设立登记的企业,在完成税务登记后,需进行 “多证合一” 登记信息确认及税种认定。税种认定后,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连续按期纳税申报。一般来说,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以 1 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 10 日内申报纳税;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月份或季度终了后 10 日内申报并预缴税款。例如,企业在 3 月 31 日完成税务登记,那么通常在 4 月 1 日至 4 月 15 日期间,需按照规定的税种和申报期限进行纳税申报。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 按次申报纳税:如果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这种情况相对较少,一般适用于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
- 当月有实际经营收入:如果企业在税务登记当月有实际经营收入,即使尚未领取税务登记证,也可能需要在当月进行纳税申报。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后的报税情况有所不同。如果被核定为查账征收的个体户,则必须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账务记录及纳税申报;若被核定为 “定期定额” 征收方式,税额已提前核定好,无需健全会计制度,按确定的数额交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