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农村医疗保险(新农合)的报销政策,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费用水平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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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含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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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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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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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封顶线:每年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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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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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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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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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封顶线:每年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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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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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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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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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封顶线:每年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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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以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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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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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600元(县级)/800元(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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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封顶线:每年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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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群体与大额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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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 :如儿童白血病、癌症、艾滋病等18类疾病,经认定后可按70%-75%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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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脱贫人口 :在基本医保基础上额外享受医疗救助,最高可覆盖95%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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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 :住院费用每日补贴10元,最高200元。
三、门诊报销(部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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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村卫生室60%、乡镇卫生院40%、二级医院30%、三级医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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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门诊 :如恶性肿瘤放化疗等,按65%比例报销。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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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非定点机构费用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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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需提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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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累计自付费用超过1.5万元后,大病保险按50%-70%比例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