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民养老保险异地转移合并,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具体说明如下:
一、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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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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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转入地(新参保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建立缴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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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转出地(原参保地)已累计缴费满15年,可保留原参保地养老保险待遇,无需强制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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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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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确定养老金领取地或未来可能返回原参保地缴费的,可暂缓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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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迁移户籍的参保人,可在新户籍地参保时一并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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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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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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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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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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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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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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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建立的工作时间、参保时间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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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动人员需提供组织部门批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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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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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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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当地社保APP(如“掌上12333”“陕西社会保险”)提交申请,上传身份证、缴费凭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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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支持通过“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或当地官方APP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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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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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材料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如区社保中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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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缴费清单核对、基金划转等手续,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将收到转移通知并办理账户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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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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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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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办理转移,退休后不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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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转出地累计缴费满10年,可保留原参保地待遇,无需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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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参保处理
- 若在多地同时参保,需根据“先缴费满10年”或“户籍地优先”的原则确定待遇领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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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重复缴费
- 转移前需结清欠费,并确保新参保地缴费基数与原参保地一致,避免重复缴费。
五、办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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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 :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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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流程 :需15个工作日完成信息核对、基金划转等环节。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社保部门官网或12333热线确认最新政策,部分地区可能对材料或流程有细微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