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鞍山医保待遇政策调整,大病医保二次报销比例及规则如下:
一、报销比例分段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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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0-2万元(含)
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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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2-4万元(含)
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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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4-6万元(含)
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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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6万元以上
报销比例80%
二、特殊病种与转外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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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如恶性肿瘤、血透、血友病、肝肾器官移植等):15万元以上合规医疗费用,经审核后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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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治疗 :需经批准办理转院手续,报销比例统一为50%
三、实际支付比例限制
- 全市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一个年度内的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3%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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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差异 :职工医保起付线为1.5万元,新农合起付线为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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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支付限额为17万元,超过部分需自付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鞍山医保调整内容,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