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退休工人住院报销的比例因地区而异,以下是部分地区的报销情况:
- 珠海市:统账结合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为 95%;单建统筹职工医保退休人员住院支付比例统一调整为一级医院 94%、二级医院 93%、三级医院 92%。
- 咸阳市:退休职工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 92%,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 94%。
- 宣城市:退休人员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 98%、96%、94%。
- 温州市:退休人员在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 95%;在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 95%;在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 95%。年度住院费用在最高限额以上至大病救助最高限额(15 万元)以下部分,大病救助基金支付 90%。
- 青岛市:退休职工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年度累计住院费用在 4 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分别为 95%、94%、93%;年度累计 4 万元以上的部分,统一报销比例为 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