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各区慢性病防治机构及部分三甲医院提供免费肺结核治疗服务
肺结核患者在佛山可享受国家及地方双重免费政策,包括免费抗结核药物、基础检查和治疗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覆盖全市五区,符合条件的患者需携带身份证到指定机构办理手续。
一、免费治疗机构清单
市级定点医院
- 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挂佛山市结核病防治所牌子):承担全市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提供门诊及住院治疗,配备电子支气管镜、胸腔镜等先进设备,开展介入治疗等特色项目。
- 佛山市慢性病防治院:与市四院结核科合并运营,十年间治愈率高达97%,覆盖预防、诊断、治疗全链条服务。
区级防治机构
南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水区疾病防治所、高明区慢性病防治站、顺德区慢性病防治中心:负责辖区内的结核病免费筛查、药物发放及随访管理。
综合三甲医院
-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为顺德区传染病定点科室,收治合并并发症的疑难结核病例。
-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呼吸内科支持多学科联合诊疗,提供规范化抗结核方案。
二、免费政策覆盖内容
检查项目
初诊患者免费享受2次胸片、4次痰涂片检查;治疗期间提供肝肾功能、血常规等基础监测。耐多药患者可申请GeneXpert MTB/RFP快速检测等专项检查。
药物与补助
国家免费提供利福平、异烟肼等一线抗结核药物,疗程6-8个月。部分机构额外发放720元交通营养补助,顺德区患者每月可领130元补助(含30元交通费+100元营养费)。
申请流程
疑似症状者需持身份证到定点机构完成痰涂片和X光检查,确诊后签署治疗协议。复治患者需提供既往病历,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满6个月证明。
肺结核防治需早诊早治,规范用药可治愈率达97%。患者应积极配合家庭医生督导服药,避免耐药性产生。全市定点机构均遵循“预防-诊断-治疗”一体化服务模式,切实减轻患者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