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的二胎生育补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为: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包括正常产假、独生子女假、晚育假、难产假、多胞胎生育假、流产假等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晚育增加6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
- 2.生育医疗费: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的,按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计算;难产、多胞胎的,按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
-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 5.购房补贴:在泰安市主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房屋所在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给予二孩家庭8万元购房补贴、三孩家庭10万元购房补贴
- 6.公积金贷款额度:对生育二孩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6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90万元;对生育三孩及以上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6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100万元
- 7.产假、陪产假、育儿假: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职工享受158天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15天陪产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育儿假
- 8.其他支持措施:推进“出生一件事”“婚育一件事”联办,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普惠托育体系等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家庭生育负担,鼓励生育,并提供多方面的支持。具体政策细节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有需要的家庭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