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由以下四个主要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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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工程费
- 人工费:是指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等。
- 材料费: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以及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 施工机械使用费: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等,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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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项目费
- 能计量的措施项目:如脚手架工程费、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支撑)费、垂直运输费、超高施工增加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施工排水降水费等,这类费用可按照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计算。
- 不能计量的措施项目:如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非夜间施工照明费、二次搬运费、冬雨期施工增加费、地上地下设施及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工程定位复测费等,通常根据省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并作为应缴纳的项目清单,与能计量的措施项目分开且以总价方式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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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费
- 主要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等。暂列金额用于各项配套工程或零星项目的建设费用;暂估价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计日工是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商定的综合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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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费和税金
- 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等。
-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等。
工程造价的四个组成部分涵盖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项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合理确定和控制各部分费用对于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