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大连市职工医保政策,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人员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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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三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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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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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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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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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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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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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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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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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含二级及以下专科)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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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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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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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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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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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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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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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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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包 :在签约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可再提高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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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年度支付上限
- 全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超出部分需自费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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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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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在职职工88%,退休人员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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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在职职工91%,退休人员89%
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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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职工医保:850元(特殊三级/附二/市中心医院1200元,70岁以上减半为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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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无统一起付标准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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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签约 :签约基层医疗机构可提高门诊报销比例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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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上限 :门诊和住院均设1.2万元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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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差异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普遍高于居民医保(如一级医院职工85%,居民仅70%)。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4年大连市职工医保,若需进一步确认具体操作或待遇,建议咨询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