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退休医保报销标准因地区而异,以下是珠海市的相关标准:
- 住院报销比例:统账结合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从 94% 统一提高至 95%,单建统筹职工医保退休人员住院支付比例与统账结合在职职工一致,即一级医院支付 94%、二级医院支付 93%、三级医院支付 92%。取消市外转诊备案住院报销比例比市内降低 2 个百分点的规定,办理市外转诊备案后与市内就医报销比例一致。
- 门诊特定病种报销: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在备案统筹区内已开通门诊费用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其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按以下规定联网结算: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 70%,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 50%。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含个人自付部分)为参保人所在服务组群的门诊统筹当年度定额结算额度。
- 大病保险报销:将住院起付标准、基本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以上个人负担的核准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超医保支付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用(不含超医保支付标准部分的床位费)以及单独支付药品费用等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对于基本医保连续参保缴费 3 年以上的人员,年度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自付 20 万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 110 万元)以内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报销 85%。调整后基本医保叠加大病保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职工医保 150 万元。
不同地区的医保报销标准存在差异。如咸阳市退休人员门诊报销比例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 75%、65%、55%,住院报销比例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 96%、94%、92%。如果你想了解其他地区的具体标准,可以继续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