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称资格按照不同专业领域划分为多个系列,主要分类及层级如下:
一、按层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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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层级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
- 高校教师
- 新闻、科研、出版
- 教练员、翻译、艺术
- 律师、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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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层级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
- 中小学教师
-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卫生技术、农业技术
- 档案、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
- 工程技术、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
二、按专业领域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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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类
- 高等学校教师
- 中小学教师
- 技工院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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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类
- 建筑工程(工程师、建筑师、规划师)
- 农业工程(农艺师、畜牧师)
- 医药工程(药品、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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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类
- 经济系列(经济员、助理经济师、经济师)
- 会计系列(会计员、会计师)
- 统计系列(统计员、统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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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业类
- 卫生技术(医师、药师)
- 新闻出版(编辑、记者)
- 艺术(演员、导演)
三、政策依据
- 全国共设置27-29个职称系列,覆盖科研、教育、医疗、工程等核心领域;
- 部分系列(如软考高项)实行“以考代评”,通过考试直接获得副高级职称资格。
(注:具体申报需结合地方政策及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