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南京市失业保险领取的详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领取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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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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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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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原因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破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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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要求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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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接受再就业培训或自主创业。
二、办理流程
(一)单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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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15日内向社保局提交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相关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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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名单报备 :若单位员工集体失业,需提前15日通知社保局办理集体失业报备。
(二)个人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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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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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单位证明到户籍所在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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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领需在离职后60日内办理,逾期超过10日可能影响待遇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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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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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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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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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簿(部分区域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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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可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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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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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机构在10日内审核资格,合格后自办理失业登记次月开始发放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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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不通过的,会书面告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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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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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领标准 :每月约400元,缴费每满1年增发2个月,最高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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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报销 :可报销60%-80%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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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待遇 :包括职业培训、失业登记证等。
四、申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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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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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我的南京”APP或“江苏智慧人社”APP在线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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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完善个人信息并选择领取地(户籍或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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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所需材料至户籍所在街道社保经办机构柜台办理。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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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计算 :缴费时间从参保缴费满1年算起,中断期间不计入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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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差异 :非南京户籍人员需在居住地申领,需关注当地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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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要求 :需接受指定培训或自主创业,否则可能影响待遇领取。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拨打12333热线或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