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及具体内容如下:
一、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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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期医疗费用
包含产前检查、分娩手术、住院费、药费等符合规定的诊疗费用。- 例如:孕早期流产手术费、住院费均属报销范围;
- 剖腹产、难产等特殊情况可增加相关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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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包括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等医疗费用。
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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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方式
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为基数,按产假天数计算:- 正常分娩:基本产假98天(含产前15天),难产增加30天;
- 流产津贴: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
- 多胞胎生育、独生子女、晚育等情况可额外增加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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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单位月均缴费工资 ÷30×产假天数,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三、其他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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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
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具体比例由地方政府确定。 -
围产保健补贴
符合90天以上产假的女性可获营养补贴(如300元)及围产保健补贴(如700元)。 -
失业/配偶补贴
- 失业女性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可获一次性补贴(如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
- 参保男职工配偶未参保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地区政策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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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上限
- 一线城市(如北京、上海):医疗费封顶1.8万元,津贴上限2000元;
- 其他地区:医疗费封顶1.2万元,津贴上限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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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不同地区存在差异,例如上海三级医院报销85%,深圳定额报销2000元。
五、男职工福利
参保男职工可享受看护假假期津贴,按单位月均工资÷30×假期天数计算。
以上内容综合了全国性政策框架及部分地区实施细则,具体申领需参照当地社保部门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