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减值的会计处理涉及以下要点:
一、核算科目
存货减值损失应计入 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该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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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需计提跌价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 贷: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已计提但未转销的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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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回存货跌价准备
若后续期间存货价值回升,可在原计提金额范围内转回: $$借:存货跌价准备 \ 贷: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但转回金额不得超过原计提金额。
二、计算公式
当期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计算公式为:
$$
\text{当期应计提金额} = (\text{存货成本} - \text{可变现净值}) - \text{已有跌价准备贷方余额}
$$
若计算结果为负数,则表示跌价准备转回。
三、会计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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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评估 :资产负债表日比较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判断是否需计提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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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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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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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回时:借记“存货跌价准备”,贷记“资产减值损失”。3. 报表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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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减少(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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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中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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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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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回限制 :跌价准备一经计提,原则上不得转回,仅适用于因客观情况变化(如市场回升)导致的价值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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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披露 :需在财务报告中披露存货减值的测试方法、假设及结果。
通过以上处理,企业可准确反映存货价值变动对经营成果的影响,并保障财务报表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