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制剂许可证的申请需遵循以下流程和条件,综合相关法规及搜索结果整理如下:
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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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 制剂需为临床需要且市场上无供应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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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
需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 需有独立的生产场所、储存条件及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如采购、验收、仓储、追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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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质
质量管理人员需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学历或职称。
二、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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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填写《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申请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电子申请材料及制剂实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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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审查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受理并通知补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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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考察与技术审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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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生产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现场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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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取连续3批样品进行检验,委托药品检验所进行质量标准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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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与发证
完成技术审评后,符合条件的发放《医疗机构制剂临床研究批件》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三、关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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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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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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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剂批准证明文件(如药品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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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文件及配制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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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辅料采购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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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质量检验报告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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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混淆
医疗机构制剂与药品生产许可证不同,需分别申请。
- 委托配制需向受托方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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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整个流程通常需30-60个工作日,具体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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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与后续管理
官方审核不收费,但需定期接受监督检查,许可证到期需重新审查。
五、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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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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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
以上流程及材料需结合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调整,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药监局获取最新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