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医保异地备案后本地通常是能用的。
如果是用备案材料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或用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备案后补齐相关备案材料的),在参保地就医可以继续享受医保结算服务,且原则上不低于参保地跨省转诊转院待遇水平。
已办理长期异地备案的参保人,在备案有效期内回东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根据备案形式的区别,参照本市同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报销。例如,小 E 办理了长期异地备案,备案地为 B 市,若回东莞二级定点医院住院,支付比例为 80% 或 70%。
不过,不同的备案类型和具体情况可能会有一些差异,如有疑问可咨询东莞医保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