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特殊门诊报销新规主要在病种范围、报销比例及管理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病种范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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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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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新增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儿童I型糖尿病、儿童孤独症3种门诊特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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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新增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儿童孤独症、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3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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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病种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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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原居民医保慢性病肺结核调整为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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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恶性肿瘤放化疗、介入治疗等8种治疗方式纳入门诊特殊病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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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比例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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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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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报销比例不低于90%(如恶性肿瘤放化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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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报销比例提高至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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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年度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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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起付线为800元(尿毒症透析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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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起付线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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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费用限额根据病种不同有所调整,例如职工医保恶性肿瘤门诊最高报销限额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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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流程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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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化报销
- 推广电子化报销流程,减少患者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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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结算
- 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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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认定 :患者需通过医保中心审批备案,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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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待遇 :职工医保需累计缴费满20年才能享受门诊特殊病报销。
以上政策调整旨在扩大保障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并简化管理流程,进一步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