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生育津贴领取标准及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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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条件
-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 参保女职工的用人单位需为其连续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一定期限,大部分地区要求满6个月以上,部分地区如成都要求满12个月。
- 职工在生育保险费用缴纳期间需处于在职状态,且用人单位需要已经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费。
- 生育期间处于参保状态,即职工在生育当月及之前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且生育期间不能中断参保。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明、结婚证、生育证明、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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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 新增灵活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被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其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基数确定,并与当地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率保持一致;领取失业金的人员,则由社保经办机构代为缴纳,个人不需要负担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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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标准
- 生育津贴的计发标准通常为上年度的月平均缴费基数,发放给符合条件的职工。具体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 =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 若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则以职工生育前12个月缴费总额计算。
- 基础产假为158天(含产前15天),难产或多胞胎可增加15天/每多一个婴儿。
总的来说,2025年四川生育津贴政策在领取条件、覆盖范围及发放标准方面均有明确规定,旨在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