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职工医保缴费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缴费基数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单位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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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
按缴费基数的 7.8%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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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
按缴费基数的 7.3%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个人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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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按本人工资总额的 2%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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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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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调整后按社会平均工资 60%-300% 的 5.6% 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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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缴费基数下限为 4242元 (6.3%),月缴费金额最低约 267.2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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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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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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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最高缴费基数为 21207元 ,最低为 4242元 ,调整后执行全省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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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 60%-300% 确定,每年7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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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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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需为离休人员、伤残军人等一次性缴纳10年基本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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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未缴满最低年限可自愿选择继续职工医保(按7%缴费)或转为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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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综合了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的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