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如下: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交售且注销本人名下在北京市登记上牌满6个月及以上的电动自行车旧车,并在北京市购买《北京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新车且依法登记上牌的个人消费者
二、补贴时间
- 申报期: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申请期: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12月10日
三、补贴标准
- 1.基本补贴:每辆新购车辆补贴500元,每人享受1次补贴
- 2.额外补贴:对交售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购买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额外补贴100元对所交售旧车经过电池健康评估的消费者,额外补贴50元
四、补贴金额
- 最高补贴金额:650元(基本补贴500元 + 额外补贴150元)
- 补贴金额不包含旧车回收金额,旧车回收价格由回收企业或代为回收的销售门店与消费者自行协商确定
五、补贴方式及流程
1.交旧购新:鼓励个人消费者到北京市提供电池健康评估服务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进行以旧换新。销售门店应及时将车辆电池健康评估信息上传至电动自行车电池快检小程序,并将消费者交回车辆的车架及电池分别交由回收企业规范处置
2.补贴申请: 个人消费者须通过“京通”小程序实名认证后,登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区”,真实、清晰、完整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申请人信息(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手机号、银行借记卡卡号等)。 旧车信息(旧车品牌型号、车牌号、车架号等)。 旧车注销证明(市公安交管部门开具的车辆注销证明照片)。 新车信息(购车发票原件照片、新购车辆行驶证照片及新车品牌型号、车牌号等)
3.补贴发放: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审核通过并经复核确认后,发放补贴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申请人可通过“京通”小程序实时查看申请审核进度、补正信息
六、监督管理
各相关部门将共同做好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资金监管、宣传解答等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 市商务局:负责政策咨询、宣传、消费者问题解答、资金拨付、监督和绩效评价
- 市城市管理委:负责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电池安全评估、回收体系建设等工作
-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电动自行车销售质量安全监管、价格监管等
- 市公安局:负责打击恶意套利骗补等违法行为
- 市公安交管局:负责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和注销登记
七、注意事项
- 发票要求:销售发票抬头须为个人实名,发票开具企业应为在京依法注册经营企业,发票金额不得扣除旧车回收价格
- 申请截止:逾期未申请或因申请资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真实以及未在截止时间前补正信息等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均不予补贴
八、实施细则的发布及解释
该实施细则由北京市商务局负责解释,并结合具体情况适时调整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