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交了 2 年社保,通常情况下是可以转到深圳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具体如下:
- 正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确定在深圳:如果打算在深圳长期发展并在深圳享受退休待遇,那么符合这一条件。
- 未办理退休手续: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转入条件,如广东省户籍人员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在深圳办理延缴或趸缴条件的;或最后参保地在深圳,养老保险记录累计(含异地转入)超过 15 年的等。
不过,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起,在广东省内流动就业参保的,不再办理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待符合在广东省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由省内最后参保地统一归集处理。但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可以根据个人需要办理转移。
如果确定要办理转移,可参考以下流程:
- 准备材料:准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东莞社保卡、在深圳的参保凭证等。
- 申请开具凭证:在东莞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 提交凭证:将上述凭证交到深圳的社保经办机构。
- 审核与转移:深圳社保经办机构会与东莞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联系,办理相关转移手续。